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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6章 法理上要严,情理上要通

第286章 法理上要严,情理上要通 (第1/2页)

侯君集点头。
  
  「是,小婿确在东宫当值。」
  
  李泰笑容愈发温和。
  
  「年轻有为,前途无量。若他————也肯为朝廷、为本王尽心效力,本王定然不会亏待」
  
  。
  
  这话暗示得已相当明显。
  
  侯君集心中一震,面上却不动声色。
  
  「殿下美意,老臣代小婿谢过。只是年轻人见识浅,还需历练。」
  
  「无妨,无妨,来日方长。」
  
  李泰见好就收。
  
  「那本王就不多叨扰陈公了。」
  
  「老臣明白,殿下慢走。」
  
  魏王府。
  
  李泰将面见侯君集的经过,删减了部分细节後,告知了杜楚客。
  
  「侯君集收了?」
  
  杜楚客确认。
  
  「收了。」李泰笃定道。
  
  「他虽未明言投效,但收下钱粮,便是默许。这等武夫,贪婪且傲,被父皇和太子接连冷落,心中早有怨气。」
  
  「只需稍加撩拨,便能为我所用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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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杜楚客沉吟道。
  
  「侯君集乃百战宿将,在军中旧部众多,其女婿贺兰楚石又在东宫宿卫,若能彻底拉拢过来,确是一大助力。」
  
  「不过,此人桀骜难驯,野心不小,殿下用他,也需防他。」
  
  「本王晓得。」李泰点头。
  
  「眼下是用人之际,许以重利,先稳住他。待大事已成,是赏是贬,还不是本王一句话的事?」
  
  他想起侯君集最终收下凭据的样子,心中大定。
  
  五万贯钱粮,固然肉疼,但若能换来一位在军中颇有影响力的勋贵支持,这买卖划算0
  
  更何况,那庄园本就是用他人名字置办,与自己明面上毫无干系,即便将来有事,也能撇清。
  
  「崔卢两家已动,侯君集已下饵,李元昌那边再加把火————」
  
  李泰盘算着,只觉得一张大网正在自己手中徐徐张开,网的中心,就是那个碍眼的东宫。
  
  「先生,我们何时发动?」
  
  杜楚客捻着胡须,眼神冷静得近乎冷酷。
  
  「等。等崔卢他们先动起来,等信行那边出现第一波兑付风潮,等朝野目光被吸引过去。」
  
  「那时,殿下再与汉王敲定最後细节,转移钱粮。」
  
  「同时,也可让侯君集开始接触那些将门子弟————」
  
  他看向李泰,声音低沉。
  
  「殿下,切记,要让所有人觉得,是太子无能,引发动荡,是殿下您,在竭力稳住局面,甚至————在陛下伤重、太子失措之时,力挽狂澜。」
  
  李泰眼中燃起炽热的火焰,重重吐出一个字。
  
  「好!」
  
  尚书省值房,李逸尘揉了揉眉心。
  
  两天两夜的观察,让他对尚书省的运作效率、人员能力、乃至潜在的派系脉络,有了远比以往清晰的认知。
  
  东侧议事偏厅里传来的、刻意压低却依旧能听出激烈情绪的争论。
  
  李逸尘从案牍间擡起头,目光投向那扇半掩的隔扇门。
  
  今日送来的文书中,有一份来自刑部的急件,标注着「待议」的红漆。
  
  洛州永宁县民赵四郎,年二十二,於三日前持刃潜入县廨,刺死县令郭奉。
  
  被捕後供认不讳,声称是为父报仇。
  
  其父赵石头,原为永宁县衙壮班衙役,两月前因「监守自盗」被县令郭奉下令杖责,伤重不治而亡。
  
  赵四郎坚称其父冤枉,是郭奉为掩盖贪墨仓粮之事,寻衅构陷。
  
  刑部派员初查,永宁县仓确存亏空,郭奉生前与当地粮商往来密切,有贪渎嫌疑。
  
  然赵四郎杀官事实清楚,依律当斩。
  
  刑部内部对此案处置意见分歧,主事、员外郎们吵了两日未有结果,只得将案卷并双方意见上呈尚书省,请省中定夺。
  
  如今,这争论蔓延到了尚书省。
  
  李逸尘放下手中的笔,端起微凉的茶盏呷了一口,静静听着。
  
  偏厅内,声音渐高。
  
  「————杀官即是造反!《唐律》写得明白:谋杀制使、本属府主、刺史、县令,流二千里;已伤者,绞;已杀者,皆斩!」
  
  「此乃国之纲纪,岂能因私仇而废公法?」
  
  这是刑部郎中段申的声音。
  
  「段郎中此言未免过於拘泥!」
  
  接话的是尚书省都事刘方,声音急切。
  
  「律法亦云:父仇不共戴天。子报父仇,虽触刑章,其情可悯!」
  
  「《礼记·曲礼》有言:父之仇,弗与共戴天。」《周礼》亦载,古者复仇之义,朝议尚许。」
  
  「今郭奉贪墨害命在前,赵四郎激於孝义在後,若一概以杀官论斩,岂非绝人伦、塞义理?」
  
  「刘都事!此乃大唐,非蛮夷之邦!」
  
  另一名官员,主事郑元提高了音量。
  
  「若人人皆言父仇而擅杀官吏,朝廷威严何在?州县如何治事?」
  
  「今日可杀贪县令,明日是否可杀酷刺史?後日若觉中枢大臣不公,是否亦可持刃入宫阙?此例一开,天下必乱!」
  
  「郑主事何必危言耸听!」
  
  刘方反驳。
  
  「赵四郎案有其特殊性!郭奉确系贪渎枉法,草菅人命!朝廷若查明,郭奉亦当死!
  
  赵四郎不过是代天行诛!岂可等同於无故作乱?」
  
  「代天行诛?他赵四郎是何人?有何权柄代天行诛?」
  
  段申声音冷峻。
  
  「朝廷自有法度,监察御史、巡察使,乃至刑部、大理寺,皆是纠劾不法之所在。」
  
  「若人人皆可自恃有理而擅杀,还要国法何用?还要官府何用?此风绝不可长!」
  
  「段郎中!永宁县仓亏空非一日,郭奉劣迹,当地士民早有怨言,却无人敢言,亦无御史及时纠察!」
  
  「赵四郎一介草民,父冤难申,除了铤而走险,还有何路可走?」
  
  刘方语气激动。
  
  「难道要眼睁睁看着贪官污吏逍遥,而孝子冤魂不得昭雪?这难道就是朝廷要的法度」?」
  
  偏厅内一时安静,只有粗重的呼吸声。
  
  显然,双方都有些动了气。
  
  这个案子,确实棘手。
  
  它触碰的是古代法律体系中一个根本矛盾。
  
  很多判罚依据的是典籍,其中有很多矛盾之处。
  
  段申等人站在维护统治秩序和司法权威的立场。
  
  刘方等人站在儒家伦理和民间情理的角度。
  
  为父报仇,在孝道至上的观念里,具有天然的道德正当性。
  
  何况对方还是个贪官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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